close

08_n  

台灣預防保健協會第二次籌備會會議紀錄
一、日期:1031107日(星期五)下午0100
二、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7-15
三、主席:趙順榮       紀錄:夏 
四、出席:(如簽到冊)。
五、報告出席人數:蔡綰嫻報告:發起人30人,親自出席23人、委託出席0人、列席1人、共計24人,超過半數,宣佈開會。
六、主席致詞:略
七、報告事項:主席報告第一次發起人會議討論決議事項之溫故。
八、討論提案
()案由:審定會員名冊案。

  說明:審定會員(會員代表)資格,以確定成立大會應出席人數。
  決議:照案通過。
(
)案由:確定成立大會召開日期、地點,並擬定成立大會手冊內容及討論案。
  說明:成立大會手冊內容目錄如下:
     (1)大會議程。
     (2)籌備工作及籌備期間經費收支報告(附報告書)
(3)
章程草案。
(4)
年度工作計劃。
(5)
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6)
會員名冊。
  決議:依照上述六項順序辦理裝訂成立大會手冊。
(
)案由:擬訂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經費收支預算表。
  說明:擬訂後提成立大會審議。
  決議:(1) 年度工作計畫詳如附件。
(2)
收支預算表詳如附件。
(
)案由:決定理監事選票格式案。
  說明:理監事選票格式由籌備會依規定擇定採用。
  決議:(1) 理事選票格式如附件。
(2)
監事選票格式如附件。
(
)案由:確定成立大會召開日期、地點。
  決議:訂於1040114日(星期三)下午0100分,於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75樓東山高中推廣部會議廳召開。

 

()案由:決定成立大會工作分工案。
  說明:成立大會工作分工得設總務組、議事組、選務組、報到組、接待組、秩序組、新聞組等各組,各組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組別得按實際需要增減)。
  決議:成立當日因工作人員數,設立總務組、議事組、接待組、報到組、選務組等,負荷成立大會當日工作。
組別任務
總務組場地借用
場地佈置
茶敘、餐敘事宜
會員年費收繳、經費核銷
議事組成立大會開會通知書發送
安排議程
編纂成立手冊
維持會議進行
司儀及按鈴
會議紀錄
發布新聞
接待組導引與會者報到
引導與會者入座
報到組與會者簽名事宜
選務組理監事選舉事宜

 

九、臨時動議
(
)案由:修訂章程草案第十六條理事、監事、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名額案。
  說明:原草案章程第十六條理事名額為十五人;監事名額為五人;候補理事五人,因應會員數調整理候補理監事名額。
  決議:草案章程第十六條修訂為理事名額為七人;監事名額為二人;候補理事二人,附件章程草案。(詳見附件章程)
(
)案由:修訂章程草案第十八條常務理事名額案。
  說明:原草案章程第十八條常務理事名額為五人,因應理事數調整常務理事名額。
決議:案章程第十八條修訂為常務理事名額為三人。(詳見附件章程)
(
)案由:修訂章程草案三十一條個人會員入會費、常年會費案。
  說明:原草案章程第三十一條個人會員入會費、常年會費。
決議:為順利會務進行,修訂草案章程三十一條個人會員入會費為新台幣壹仟元整;常年會費易為新台幣壹仟捌百元整。(詳見附件章程)
(
)案由:修訂章程草案三十一條團體會員入會費、常年會費案。
  說明:原草案章程第三十一條團體會員原入會費為、常年會費。
決議:為順利會務進行,修訂草案章程三十一條個人會員更為免入會費;常年會費易為新台幣壹萬貳仟元整。並界定團體最多可登錄五位會員,會員代表一名,以保障全體會員權益。(詳見附件章程)
(
)案由:刪除章程草案七條贊助會員定義及第三十一條贊助會員入會費、常年會費案。
  說明:刪除原草案章程第七條會員類別之贊助會員,及第三十一條贊助會員原入會費、常年會費之項目。
決議:刪除原草案章程第七條所載之贊助會員,故贊助會員之費用則不復存。(詳見附件章程)
(
)案由:修訂章程草案七條團體會員定義案。
  說明:原草案章程第七條團體會員定義為凡本縣之機關或團體贊同本會宗旨,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決議:修訂草案章程七條團體會員為定義:凡公私之機關或團體贊同本會宗旨,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詳見附件章程)
十、散會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台灣預防保健協會 TAPHC
    全站熱搜

    台灣預防保健協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